
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安全启动使用
发布日期:2021-02-23 16:27
来源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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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安全启动使用
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不需要设置专用的装置间,整套灭火装置均在保护区内。火灾发生时,在灭火控制器的驱动下,灭火装置直接向保护区喷射灭火剂,方便快捷。对于较大空间的保护可采取几套灭火装置联合保护的方式,一个保护区内不能超过十套灭火装置。当建筑物内无法设置专用的瓶组间或虽然有瓶组间,但输送距离较远,不能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或防护区内不方便安装系统管网时,也可使用本装置。
1.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启动前,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。
1)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,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。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,必要时,可增设闪光报警器。
2) 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、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,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。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,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,以手动方式解除。
3)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并能自行关闭;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。
4) 七氟丙烷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,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,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。通信机房、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。
2.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安装场所应符合的要求:
1)环境温度为0~50℃,并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。
2)空气中不应含有易爆、导电尘埃及腐蚀部件的有害物质,否则必须加以保 护,系统不得受到震动和冲击。
3.系统安装、调试的人员,应熟悉本系统的基本结构、工作原理、性能和动作的程序,以及各阀件的基本结构和工作状态。
4.储气瓶应避免接近热源。运输过程中,应轻装轻卸,严禁碰撞、卧置或倒置。
5.更换新的安全膜片必须由相关供应,不得随意使用未经试验的膜片代用。
6.拆装过程中应避免碰伤表面而影响外观。
7.无关人员切莫乱摸乱动本系统装置的部件,以免发生意外。
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适用于以全淹没灭火方式扑救电气火灾、液体火灾或可熔固体火灾、固体表面火灾、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,保护计算机房、通讯机房、变配电室、精密仪器室、发电机房、油库、化学易燃品库房及图书库、资料库、档案库、金库等场所。
不适用于扑救硝化纤维、硝酸纳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,钾、镁、钠、钛、锆、铀等活泼金属火灾,氢化钾、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,过氧化氯、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,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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